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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省电力市场售电公司信用评价与风险防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來源:管理 發布時間:2020年11月23日

各市能源局、發展改革委,省電力公司、山西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相關售電公司:

為進一步規范我省市場主體行為,強化事中事后管理,降低電力市場交易風險,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山西省能源局會同山西省發改委和山西能監辦制定了《全省電力市場售電公司信用評價與風險防范管理辦法》(試行)現予印發,請各相關市場成員遵照執行。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近年來,全省售電側改革加速推進,電力批發和零售兩級市場初步建立,市場活力得到有效激發。但由于我省售電市場剛剛起步,部分售電公司在信用承諾、市場競爭、合同履行方面仍存在問題。開展售電公司信用評價和風險防范工作,有利于規范全省售電市場行為,推進電力市場化建設,提升全社會用電效率。

二、省級政府電力主管部門、信用管理部門和電力監管機構,負責建立完善山西電力市場售電公司信用體系、風險防控機制,建立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省能源局。

三、全省電力市場售電公司信用評價工作委托山西電力交易中心具體負責,評價全過程不收任何費用。請山西電力交易中心按照《全省電力市場售電公司信用評價與風險防范管理辦法》,科學組織,依法依規開展售電公司信用評價工作,并將評價結果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確保評價全過程數據信息公平、公開、透明、可追溯。要將售電公司信用評價與風險防范管理相結合,加強履約保函(保險)、風險保證金的管理和應用,引導售電公司積極參與電力市場交易。

四、售電公司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從規范全省電力市場,化解市場交易風險出發,積極響應、主動參與全省電力市場售電公司信用評價和風險防范工作,共同營造公平誠信、健康有序的售電市場環境,為推動全省經濟高質量轉型發展提供綠色、穩定、廉價的電力保障。

附件:63b8498ccb32e9ae2ab2ce682d3749ea.pdf


山西省能源局

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國家能源局山西監管辦公室

2020年11月12日